林枫盯着分身传回来的画面,陷入了深深的沉思。
红裙女人,金色长发,身材好到不像话。
最恐惧的东西就给我看这个?
确定这不是在取悦我?
肯定哪里出了问题。
林枫让那个分身继续盯着红裙女人,自己则在脑中飞快复盘。
规则说“回头或应答,你将看到你最恐惧的东西”。
分身回头了,看到了这个女人。
所以按照规则的定义,这个女人就是“林枫最恐惧的东西”。
但这个定义是谁下的?
是小镇的规则。
小镇的规则又是谁定的?
是那个“不可名状”的东西。
林枫眯起眼睛。
也就是说——不是他真怕这个女人,是那个“不可名状”认为他怕这个女人。
或者说,那个东西读取了他的某种记忆或潜意识,然后从中提取了一个它认为“最具有杀伤力”的形象。
但它显然没读懂。
就像一个外星人翻遍了人类的所有文献,最后得出结论:人类最恐惧的东西是猫。
不是猫本身有多恐怖,是它不理解人类和猫之间的关系。
同理,这个东西也不理解林枫和这个女人之间的关系。
但它选了这个女人。
林枫皱起眉头,仔细端详分身传回来的画面。
红裙,金发,白皙的皮肤,抿着的嘴唇。
他确定自己没见过这个女人。
既然没见过,那就不可能有什么深层恐惧。
所以——
要么是这个东西随机选了一个漂亮女人的形象来迷惑他,误打误撞被规则定义成了“最恐惧的东西”。
要么——
他的目光落在女人垂在腰际的金色长发上,又落在她收紧的腰身上,最后落在那张漂亮到不像话的脸上。
一个荒谬的念头从脑子里冒出来。
不是他怕这个女人。
是这个东西搞错了因果关系。
它不是从他脑子里提取了“最恐惧的东西”,而是从他脑子里提取了“最想要的东西”。
然后把它包装成恐惧来吓他。
结果包装得太好了,好到他自己都没认出来。
林枫嘴角抽了一下。
如果真是这样,那这个“不可名状”的业务能力也太差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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