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百文听着很多。
可惜钱还在丁吏兜里。
陆穗和把家里能吃的东西摆上桌:半袋杂米、两根萝卜、一盆豆渣、昨日剩下的鱼松。
桃枝看了一圈:“四十个人分这些,得先教他们少吃。”
“这是拿来试菜,不是开河那日的料。”
“那就好。我还以为开河祭先祭肚子。”
周衡在桌边铺开账纸:“一份二十文。先定菜,再定本钱。”
丁吏要有鱼、有饭、有热汤,还得四十份一起送到。整鱼肯定做不起,汤饼又不算饭。
陆穗和把半册食记翻了两页。祖父记过一道鱼豆腐丸,用鱼肉和老豆腐拌在一起,下锅煎定形,再丢进鱼骨汤里煮。
“鱼做丸,鱼骨熬汤。”她说,“饭里拌萝卜丁和豆干,既压得住饿,也不至于四十碗只有白饭。”
桃枝问:“鱼丸里有多少鱼?”
陆穗和把鱼肉分成三小碟,各配不同的豆腐:“先试。不能只管捏得圆,还得吃得出鱼。”
周衡将三碟摆开的次序记在纸上,连搅进去的豆渣也留了数。哪碟能用,明日便照那碟放大,不凭手抓。
三人先做了四份。
第一锅鱼丸散在汤里,捞出来时已经不叫丸,只能叫鱼末。
桃枝喝了一口:“味道不错,就是筷子找得累。”
第二锅多加豆腐,丸子倒是成了,吃进嘴里却只剩豆味。
陈桂婆把盆拿过去,添了一小把炒干的豆渣:“鱼肉少,便别做得太大。两口一个,谁也不会以为你拿豆腐冒充鱼。”
第三锅煎出来,外面有一层薄壳,进汤后没有散。鱼味不算重,配着萝卜汤正好。
周衡尝了一个:“能卖。”
“这回不说像鞋底了?”桃枝问。
“鞋底泡汤容易散,这个没有。”
陆穗和把他面前的碗端走:“评价完了。”
周衡又把碗拿回来:“账还没算完。”
按四十份算,杂米一百八十文,鱼一百六十文,豆腐和豆干六十文,萝卜青菜三十二文,油盐和柴五十文。再算送饭、损耗和临时添料,至少五百二十文。
桃枝掰着手指:“能赚二百八十文。”
“前提是四十份一碗不少,丁吏也一文不少。”周衡说。
陆穗和看向陈桂婆:“您觉得呢?”
“菜能吃,价也能做。”陈桂婆道,“先问碗。”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