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想起他十二岁那年,他爸第一次带他去参加粤州企业家年会。
大宴会厅里全是西装革履的人,水晶灯吊在天花板上,每一盏都比他们老家城中村那间铁皮棚子大。
他爸穿了一件定制的深灰色西装,领带是他妈亲手挑的。
可他爸在会场里走路的时候,脚步比平时小了三分之一。
跟人握手的时候,他爸的另一只手总是下意识地去摸袖口的扣子,像在确认它还在。
致辞的时候,他爸开口前咽了一下口水,喉结上下动了两回。
那天晚上回到酒店,他爸坐在床边,把皮鞋脱了,盯着自己的脚看了很久。
陈嘉豪当时不懂。
现在他懂了。
他爸腰上缠了十几年的草绳早就解了,身上那件铁皮棚子的味道也洗了二十年了。
但那些东西不是洗掉就没了的。
它们长进了骨头里,变成了一种在水晶灯底下会自动发作的不自在。
角落的阴影里,丹伊帽檐压得很低。
林阙那句“从骨头里相信低处就是他应该待的地方”,像一根细针,从某个他从未注意过的角度扎了进来。
他想到了漠城。
想到了那些在零下四十度的街道上走路时,习惯性低着头、缩着肩膀的人。
他们不是怕冷。
或者说,不只是怕冷。
丹伊的手指攥住椅子扶手,骨节发白。
他忽然觉得自己很熟悉那种不自在。
讲台上,苏慕白沉默了很长时间。
长到柳作卿已经换了一次坐姿,长到戴盛宗端起茶杯又放下。
然后老人缓缓点了一下头。
那个点头的动作幅度极小,但重量极沉。
“你拆出来的这个东西,有个名字。”
苏慕白的语速放缓。
“叫乡土尊严里的自我放逐。”
这个定义从老人嘴里出来的时候,柳作卿的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一下。
苏慕白把拐杖撑在身前,缓缓说出了第二句话。
“这篇东西不到八千字。在我看过的所有青年作者的习作里,它已经越过了技巧的层面。”
“它抵达了文学最难抵达的地方。”
老人枯瘦的食指在稿纸上点了一下。
“人的位置感。”
五个字落地,阶梯教室里响起了一阵极轻的骚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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